各系、处(馆)、室:
为做好2016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市教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一、申报类别、研究期限及资助经费
(一)申报类别
市教委科研项目分为应用技术研究、基础/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三类。
(二)研究期限及资助经费
应用技术研究、基础/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额度为2-3万元。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资助额度为1万元,软科学项目不超过资助项目总数的10%。
二、申报名额
按照“限额申报、择优支持、切合实需、分类培育”的原则,根据各高校科研水平、科研力量、学科领域、专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并结合2015年课题申报情况、已承担项目结题情况和完成质量等因素分配推荐申报名额。具体推荐申报名额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学科建设的需求;
2.申报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申报者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项目申报内容必须属实,且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预期研究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和可完成性;
4.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基本研究条件,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尚未结题,或累计获得本项目资助2次以上的;
3.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职称的。
四、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一)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峡库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以及其他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校地合作、产学研等方面密切结合的项目;
(二)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含校级)、市级以上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等)和重点学科为依托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尤其是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尚未承担过国家、省部级课题的青年教师;
(四)研究内容特色鲜明,属重庆地域空白类的项目。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校内遴选。各申报单位组织校内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对申报负责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
2.推荐申报。本项目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名额,将校内初审遴选产生的项目,统一向市教委推荐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为便于申报材料后期管理,此次申报包括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方式。
纸质申报:推荐申报的每个项目须提交《申报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3份纸质材料均须签字盖章,由申报单位收齐后统一上报市教委。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组织推荐项目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教委科研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80.174.
59:2009)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30日—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力量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认真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各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申报书》要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三)申报人要明确认识市教委科研项目中软科学类项目与教改、人文社科等项目的差异,不属于本项目资助类别项目的将不予受理。
(四)请各部门于4月19日,将推荐申报项目《申报书》(3份,A4纸双面打印)、《2016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纸质件(1份)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联系邮箱2575239630@qq.com。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