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运行工作流程的通知
日期:2020-03-04 08:44:20  发布人:jwc  浏览量:1721

各院系(部)、各部门: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运行工作流程》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034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运行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运行工作,保障线上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运行管理效率,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发〔20204号)《关于印发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应职教〔202011号)《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春期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渝应职教〔2020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流程。

一、教学运行准备

1.编制线上教学开课计划。教务处统筹,各二级院系部密切配合,根据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动态安排线上教学课程的通知》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及有关教育工作需要增设的部分课程做好课程开设计划,由院系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查后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2.落实线上教学任务。各院系根据学院有关教师教学工作任务计算管理办法及防控期间工作需要,落实任课教师。任课教师除具备一般教学能力外,还应掌握运用线上教学平台和工具的使用方法与要领,具备基本的组织及驾驭线上课堂的能力。各院系(部)应提前将经院系(部)主管教学领导同意的《教师教学任务安排一览表》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执行。

3.课表编排及发布。由教务处统筹,各教学单位配合完成线上教学课表编排工作。班级课表充分考虑班级学生每日学习任务量,每天以4-6学时为宜;排课顺序是公共课合班及专业课合班优先,再排单班专业课和公共课;课程一般每次课以2学时为单位排课,每周超过2次的,要间隔合理时间安排;课表由教务处审核后,在行课前3天发布到教务处网页或教务系统。

4.线上教学平台准备

1)线上平台。根据学院研究决定的线上教学方案,2020年春防控期间采用的教学模式为“线上平台互动学习+学生自主学习”。学院研究决定使用的线上互动平台为“职教云”,学生学习端名称为“云课堂-智慧职教”,为了保证教学效果,教师采用“腾讯课堂”等直播工具,在课表安排时间在线讲授知识要点和重难点。

2)平台基础数据、建课及建班等准备工作。教务处及各院系部管理管理员按学院实际情况完成“职教云”平台中专业库、二级院系部、教师信息库及学生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导入。任课教师根据《在线教学教学内容课程安排表》及完成平台上的“新增课程”、“新增班级”及本班学生导入。同一门课程多个教师承担不同班级的,由教研室指定一名课程负责人“新增课程”和“新增班级”,在“新增班级”操作中设置实际任课教师,各任课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班导入班级学生。

3)线上备课。职教云上的线上备课包括教学资源组织、课件设置、作业和考试设置及新增课堂设置“课前”“课中”“课后”等环节的工作。教学资源组织在“课程设计”菜单下完成,通过调用智慧职教的资源或上传教师自建资源完成;教师在教学班菜单“课件设置”中完成设置,控制学生访问课件的方式及进度;作业和考试在完成题库的基础上完成,题库建设应与课程资源同时准备;教师根据自己的个人课表设置 “今日课堂”,并在课程团队集体备课的基础上进行课前、课中和课后的互动及活动环节设置。

所有课程在授课前,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均应对授课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课程内容导向正确,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二、线上教学运行

1.发布学习任务。任课教师应提前发布在课前学习任务,学习任务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设计进行设置,可以是互动平台上的课件访问学习,也可以是平台自身设计的其他可以进行的课前活动,学生则通过学习终端进行预习。

2.在线讲授和实时互动。任课教师在“今日课堂”预设时间,登录“职教云”组织学生“签到”考勤,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利用腾讯课堂等直播工具,对本堂课的学习要点、重点和难点以及学生课前讨论的焦点等问题进行直播讲授或讲解,同时配合利用“职教云”相关功能实施提问、讨论、头脑风暴、课中测验及讨论等互动活动。学生应该通过学习终端认真听讲以及参加到教师组织的在线互动活动中。

3.课后作业或测验。为提高学习效果,任课教师应在课后向学生发布作业或课后测验,获取学生对知识学习的掌握情况,建议将课后作业及测验完成情况反映到学生的课程成绩中,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教师应及时进行批改、评价及反馈。

4.课堂总结与反思。任课教师当天对课堂教学进行小结,及时发现网络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改进,同时通过系统或其他工具对学生网络学习情况进行分析,掌握学情,并作用于后续实施的课程。

三、学习考核与评价

疫情防控期间课,任课教师应做好已授课程的平时考核工作与平时成绩记载,纳入学生课程成绩考核总评成绩。建议疫情结束后,仍将线上教学的部分形式保留至期末,转换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任课教师可通过“职教云”平台设置班级学生成绩的“考核权重”,分别规定学生“课件学习”“课堂活动”“作业”“考试”等四个方面学习效果占课程总成绩的比重。同一门课不同教师任课的,班级学生成绩考核权重设置应当一致。

四、教学信息统计

1.填报教学日志和教学日报。教师在一日课程结束后及时填写《教师教学日志》发送给本单位教学干事。班级学生信息员应如实填写《班级教学日志》并每周发送至本单位教学干事,教学干事应将收到的《教师教学日志》记载的情况与教学安排进行核实,并填入本院系(部)《教学日报》中完整汇总后发送教学运行科。

2.教师工作量统计。各院系(部)教学干事根据课表、《教学日报》与《班级教学日志》等资料再次进行比对核实,汇总教师授课工作量,每月以部门为单位统计、造表,经本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单位报表后,计算教师工作量和课酬报学院人事处。

3.教学信息处理。院系负责人及教学秘书应掌握本单位教师课程运行情况,对《教师教学日志》和本单位的《教学日报》中记载的信息应全盘掌握,对教学干事统计的信息进行审查与确认。对日志和日报反映出的异常问题,按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其他要求

1.调、停、补课。教师因生病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上课时间的,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经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知相关班级执行;因平台故障、网络故障等原因,影响正常行课的,待恢复正常后按照补课流程申请补课。

任课教师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自行变更授课任务的时间,否则按学院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2.本流程时效与说明。本线上教学流程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运行中,与学院及教务处发布的其他教学规范配套使用,疫情结束后,各院系部如实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可沿用本流程中部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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