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2021年春季学期将于3月1日(周一)正式行课,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督促各教学单位及教师认真执行教学工作规范,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运行,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各教学单位学期初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学院集中检查、学院随机抽查的方式。
二、检查时间
(一)教学单位自查:2021年2月27日前
(二)学院集中检查:2021年2月28日
1.学前教育学院:14:00-14:30
2.互联网信息学院:14:35-15:05
3.健康产业学院:15:10-15:40
4.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15:45-16:15
5.公共基础教学部:16:20-16:50
6.创新产业学院:16:55-17:25
(三)学院随机抽查:2021年3月1日-5日
三、检查地点
(一)学院集中检查:教务处2226会议室
(二)学院随机抽查:各上课场所
四、参加人员
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教务处相关人员、督导室相关人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秘书(干事)、教研室主任。
五、检查内容
(一)教学单位自查
1.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安排情况;
2.各班记分册、教学日志到位情况;
3.各任课教师教学任务书下达情况;
4.各门课程课程标准(包括实践教学)齐备情况;
5.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及前三周教案编制情况;
6.各门课程教材到位情况;
7.实践教学所需的实验(训)项目指导书准备情况;
8.各教研室本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9.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教室的教学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耗材准备情况、及清洁卫生状况;
10.教学办公场所、仪器设施设备、教学用品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室外、实践教学场所及仪器设施(备)的安全状况。
各教学单位须对以上10项自查内容进行逐条梳理,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2021年2月28日提交至教务处。
(二)学院集中检查
1.学院将检查各教学单位开学准备工作,主要检查任课教师落实情况、教学执行计划、课表安排和教师相关教学资料及实践教学的安排情况,重点抽查新教师的教学计划与教案,以及新开课课程的课程标准;
2.以下课程须在2021年2月27日16:00前提交纸质版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教案(前三周),以及电子版课件至教务处2226办公室,由多名教师共同讲授的同一门课程只需由所属教研室提交1份统一的教学资料。课程如下:
(1)学前教育学院:《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儿歌弹唱》、《幼儿舞蹈编排》
(2)互联网信息学院:《信息技术》、《Python数据分析与机器学习》、《电子商务实务》、《会计岗位项目实训》
(3)健康产业学院:《药理学》、《康复心理学》、《老年康复护理》、《旅游酒店英语》
(4)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保养与维护》、《汽车电子电工技术》、《安装工程识图与施工工艺》
(5)公共基础教学部:《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美学理论与艺术鉴赏》、《大学体育2》
(三)学院随机抽查
1.教学督查:教师到岗、学生到课情况。
2.随机听课、评课:教师精神面貌、教学资料(授课计划、教案、课件)、教师讲课(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学生精神面貌、学习状况。
六、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做好本部门学期初教学工作,认真检查开学前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二)各任课教师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教学相关材料。
(三)各教学单位在自查中对发现的有影响教学顺利开展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报教务处或相应职能部门共同解决。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及时报告,采取切实的安全措施,确保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以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和学院财产安全。
(四)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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