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1-02-18 15:52:00  发布人:jwc  浏览量:1375

各院系、部:

2021年春季学期将于31日(周一)正式行课,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督促各教学单位及教师认真执行教学工作规范,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运行,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各教学单位学期初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学院集中检查、学院随机抽查的方式。

二、检查时间

(一)教学单位自查:2021227日前

(二)学院集中检查:2021228

1.学前教育学院:1400-1430

2.互联网信息学院:1435-1505

3.健康产业学院:1510-1540

4.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1545-1615

5.公共基础教学部:1620-1650

6.创新产业学院:1655-1725

(三)学院随机抽查:202131-5

三、检查地点

(一)学院集中检查:教务处2226会议室

(二)学院随机抽查:各上课场所

四、参加人员

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教务处相关人员、督导室相关人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秘书(干事)、教研室主任。

五、检查内容

(一)教学单位自查

1.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安排情况;

2.各班记分册、教学日志到位情况;

3.各任课教师教学任务书下达情况;

4.各门课程课程标准(包括实践教学)齐备情况;

5.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及前三周教案编制情况;

6.各门课程教材到位情况;

7.实践教学所需的实验(训)项目指导书准备情况;

8.各教研室本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9.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教室的教学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耗材准备情况、及清洁卫生状况;

10.教学办公场所、仪器设施设备、教学用品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室外、实践教学场所及仪器设施(备)的安全状况。

各教学单位须对以上10项自查内容进行逐条梳理,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2021228日提交至教务处。

(二)学院集中检查

1.学院将检查各教学单位开学准备工作,主要检查任课教师落实情况、教学执行计划、课表安排和教师相关教学资料及实践教学的安排情况,重点抽查新教师的教学计划与教案,以及新开课课程的课程标准;

2.以下课程须在20212271600前提交纸质版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教案(前三周),以及电子版课件至教务处2226办公室,由多名教师共同讲授的同一门课程只需由所属教研室提交1份统一的教学资料。课程如下:

1)学前教育学院:《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儿歌弹唱》、《幼儿舞蹈编排》

2)互联网信息学院:《信息技术》、《Python数据分析与机器学习》、《电子商务实务》、《会计岗位项目实训》

3)健康产业学院:《药理学》、《康复心理学》、《老年康复护理》、《旅游酒店英语》

4)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保养与维护》、《汽车电子电工技术》、《安装工程识图与施工工艺》

5)公共基础教学部:《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美学理论与艺术鉴赏》、《大学体育2

(三)学院随机抽查

1.教学督查:教师到岗、学生到课情况。

2.随机听课、评课:教师精神面貌、教学资料(授课计划、教案、课件)、教师讲课(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学生精神面貌、学习状况。

六、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做好本部门学期初教学工作,认真检查开学前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二)各任课教师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教学相关材料。

(三)各教学单位在自查中对发现的有影响教学顺利开展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报教务处或相应职能部门共同解决。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及时报告,采取切实的安全措施,确保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以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和学院财产安全。

(四)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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