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1-11-03 10:08:09  发布人:jwc  浏览量:784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前半期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学院定于第11周至12周(2021118-19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就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检查方式

(一)各教学单位按检查通知要求制定期中教学常规检查计划,多形式开展自查工作。

(二)学院领导、教务处、教育评估与质量保障中心及校级督导集中对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三)教务处、教育评估与质量保障中心就本次期中教学常规检查作信息反馈。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常规运行

1.教学进度。对照教学进度表,通过听课、查阅教案或访谈学生等方式,检查教师截止到第10周的教学进度情况,了解教师课程教学进度异常的原因,总结教学内容及进度安排上的经验及不足。

2.教师教学行为。检查教师教学行为规范、调停课次数、是否严格按课程标准授课、教学资料的准备和使用等情况。

3.实践教学。检查开展实践教学应有的教学大纲、实训项目指导书等基本教学资料齐备与规范情况。

4.教研室工作。检查集体备课、相互听课、评课等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教研室其他工作是否按教研室工作计划进行开展的情况。

5.教学资源。检查教学场地(教室、实验室、实训室、机房、语音室、绘图室等)和设备(多媒体备、实验实训设备、机房电脑)使用情况,教具、实验实训教材的使用情况,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开展情况。

(二)教学质量评价

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采用线上评价(通过教务系统开展),由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及综合评价三部分组成,具体评价办法与实施另行通知。

1.学生评教。教育评估与质量保障中心通过教务系统设置评教指标,并组织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综合评价评价。

2.同行评教。根据《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听课管理办法》,各教学单位结合听课及评课记录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3.综合评价。由教务处、教育评估与质量保障中心相关人员及校级督导组成评价小组,分组对本学期任课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综合评价

(三)毕业实习

1.2019级毕业实习实施情况。

2.辅导员对学生实习思想、行为表现的掌握情况。

3.了解企方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的指导情况。

4.毕业实习有关表格数据、资料的登记汇总。

5.习讯云平台管理员、实习指导教师及学生对实习平台使用情况。

(四)其他方面

1.外聘教师的教学效果及反馈情况。

2.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学籍异动处理情况及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情况。

3.在校生学生职业证书获取情况(尤其是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充分认识开展期中教学常规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按通知要求逐一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认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正确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期中教学常规检查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围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指导思想,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参与自查和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以便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2.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尤其要对师生反映较大的教学情况和问题进行重点了解,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3.认真做好期中教学常规检查总结,推广成功的教学经验和教改成果,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的改革以及优良教风、学风的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请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对照本次检查的内容,先展开自查工作,并于第13周周四以前提交自查报告、教学进度检查表、教师座谈会记录、学生座谈会记录、1-10周教研活动记录及教师听课评议表、毕业实习有关统计表格及2019级职业证书获取情况至教务处。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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