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0-03-23 09:29:51  发布人:jwc  浏览量:1031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10号)要求,为推动《意见》更好落地落实,现就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传达

《意见》是首次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教育督导文件,是我国教育督导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增强教育督导权威性,督促地方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意义重大。

各地各单位在抓好疫情防控督导有关工作的同时,要通过适当方式召开专题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办公会议等组织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对《意见》的学习传达,要通过微信群、QQ群、撰写心得体会等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讨论研究。各区县重点要组织好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区县教委机关、区县政府督学和责任区督学学习传达《意见》精神,同时指导好各级各类学校对《意见》开展学习。要深入理解、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改革的政策内涵和文件要求,指导、改进、推动教育督导各项工作。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意见》,会议明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加强组织实施,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改革,加快构建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教育督导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精准分析各地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要加强对策研究,为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于4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认真抓好集中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意见》宣传工作。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支持,依托本地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集中一段时间,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意见》,大力宣传《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要重点宣传近年来教育督导取得的成绩,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方式:江青模,60393058,497526773@qq.com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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