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的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0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指南要求,2020年全市共设置中高职教师国培项目66项,项目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卓越校长专题研修、中高职衔接项目、校企合作、“成渝双城经济圈教师教育协同创新”、“1+X”师资培训、精准扶贫、示范性项目等。符合我院申报的项目有7项,项目说明和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附件2。
二、报名及培训程序
(一)各院系(部)、各部门推荐报名。各院系(部)按照分配名额,落实参训人选,于10月28日前报送培训对象推荐汇总表、参训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4、附件5)至学院教务处。
(二)报名资格审核。教务处汇总学院推荐汇总表至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进行资格审核,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督促学员及时进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学员注册及报名(10月31日前完成)。学员登录师资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3.245.38:8280/train/)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6,学员验证码见附件1)。学员注册报名期间,项目办和培训基地不定时登录系统进行审核。
(四)做好教师参训安排。各院系(部)做好参培教师工作安排及培训期间课程调整工作。同时,各参培教师应该按照培训基地的纪律及相关要求,认真参加培训工作
(五)培训工作总结。参加培训教师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向学院教务处提交培训总结。
三、培训经费
教师培训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由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参培教师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学院相关规定报销。
四、其他说明
(一)各院系(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培训对象、名额分配有关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协调处理好教师工学矛盾,保障教师培训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二)遴选送培教师务必严于律己,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并将受益所学应用于实际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1.2020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名额)安排表
2.2020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说明表
3.2020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对象推荐汇总表
4.2020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学员推荐表
5.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学员报名流程
教务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