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学年秋季学期新教师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23 00:00:00  发布人:jwc  浏览量:1438

各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及我院有关教师岗位管理要求,为把好教师准入关,为学院教师队伍储备人才,根据《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期教师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政治素质过硬,专业基础扎实;

2.道德品质高尚,教学理念先进;

3.公开公平公正,注重教学实效。

二、考核对象

本期的考核对象为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参加2020年重庆市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具备教学实践经历的新入职教师。

三、时间安排

112-13日,各院系(部)教学能力考核小组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1116-20日,各院系(部)汇总过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1123-25日,教务处汇总资料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

四、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流程

1.申请教学能力考核教师填写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表(附件3)交各院系(部)。各院系(部)根据《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对象。

2.各院系(部)按《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组建考核小组,并将考核小组及工作人员名单(附件1)、教学能力考察安排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至教务处。

3.各院系(部)教学能力考核小组采用随堂听课或集中听课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新教师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方面考察,填写教师专业能力及教师教学能力考核意见(附件4、附件5)各一份。考察时,考核小组的3人必须同时在场。

4.各院系(部)教学能力考核审批程序后统一将考核材料汇总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复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

6.教务处将所有教师教学能力考核资料及其他附表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合格的教学能力是新教师申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前提,关乎新教师的个人发展,也是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2.各工作环节工作人员务必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对照考核标准,既要鼓励新教师积极参与考核工作,又要把好教师队伍准入关,保证教师本人及教师队伍的良性发展。

3.《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表》中有关师德师风考核由新教师所在单位负责填写,教学能力考核由考核小组结合实际采取笔试、答辩、实操、听课或说课等方式进行。

4.本次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小组须合理安排,保质按量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1.考核小组及工作人员联系表

2.教学能力考察安排表

3.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表

4.新教师专业能力考核评议标准

5.教学能力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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